监察委员会对公职人员【浅谈监察委员会如何提高对公职人员廉政教育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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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监察委员会如何提高对公职人员廉政教育的效果  2018年3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正式公布施行,其中明确规定监察委员会的一项职责是:“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廉政教育入法,凸显了廉政教育在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反腐败长效机制中的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廉政教育是防止公职人员发生腐败的基础性工作,其对于帮助公职人员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在实践中,如何提高廉政教育的效果,真正实现入脑入心、触动灵魂,却是一个值得深入探索的课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委(党组)乃至各个支部等党的基层组织,对于廉政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可谓不大。形式各样的廉政教育活动如火如荼地展开,有的组织党员参观革命纪念圣地,有的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有的组织进行腐败案例的警示宣讲,一些地方的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则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出来。  然而,现实中,这些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活动却往往容易流于形式。有的走人不走心,人来了心却没带;有的把参观学习当成了外出旅游,到现场忙于拍照发朋友圈,以便证明“到此一游”,根本没把接受教育放在心上;还有的把廉政教育当成了一项不得不走的形式,只要走走过场便完事,“有图有真相”便可应付交差。  面对种种变了味、走了样的廉政教育,思考廉政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确是十分迫切和必要的。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