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县民生工程工作意见|民生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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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县民生工程工作意见2014年,全县民生工程工作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为建设幸福xx打下坚实基础。总体思路: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思路,坚持量力而行、积极而为,重点围绕百姓民生中“急”、“弱”、“病”、“难”等突出问题,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强化基本民生思维,充分发挥民生工程平台载体作用,狠抓健全完善机制,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民生持续改善。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特提出如下工作意见: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把实施民生工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根据与县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层层分解任务,在2月底前将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到部门、股室、个人。县直实施部门要切实承担政策规划、指导实施、督促检查责任,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和方案;县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切实担负起统筹协调、政策落实、一项一项抓好工作调度和项目推进;县民生办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积极主动做好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整体推进。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高效实施。县级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起草民生工程实施意见,各牵头部门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绩效评价办法及相关配套政策,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民生工程项目资金筹集办法。人大、政协、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