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工作会议上讲话|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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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工作会议上讲话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根据中央及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就贯彻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下面,我讲两方面意见。 一、充分认识四项监督制度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的自觉性 最近,中央办公厅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与之相衔接,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这四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1、颁布实施四项监督制度,是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举措。《干部任用条例》明确规定,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党的十七大把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明确要求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十七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中央颁布实施的四项监督制度,是对《干部任用条例》的进一步细化,抓住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重要环节,让选人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