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年关于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情况汇报:关于防止传销进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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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转发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的通知》桂教思政[2007]41号文件精神,我局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组织抓好打击非法传销活动,防止传销进校园,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周密组织 贺州市市委、市政府、公安、工商、教育等部门领导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为了进一步加大我市对“非法传销”违法行为的打击。2007年,根据上级部署,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制定了确实可行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了由市政法委书记李国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 二、严厉打击传销行为,防止传销进校园 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等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确保打击非法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尤其是和公安经侦支队保持密切联系,一有情况就立即联合出击。在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中,注意排查参与传销的身份,如发现是学生,加以宣传教育。2007年以来联合公安等有关单位进行了15次打击传销活动的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88人次、车辆96台次,捣毁传销窝点20个,遣散非法传销人员293人次,收缴用于非法传销的书籍资料一大批。没有发现有学生参与传销行为。 三、加大宣传力度。 组织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 1、印制了打击传销联系卡2000份,联系卡上有工商及公安部门的举报电话,联系卡发到车站、社区及市场和各所学校,使群众、学生和涉嫌传销的外来人员能及时反馈和举报有关传销活动的信息,并及时返回家乡。2、印制了禁止出租房屋给传销人员的通告2000份,告知出租屋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