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p税务【cfp专业认证之税务总结(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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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CFP 税务及遗产总结

一、VAT(增值税)=税基*税率 道道征收

1.税基:价外税,税基为不含税价,不含税价=含税价/(1+增值税率)

不含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或=成本*(1+成本利润率)

含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或=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率)

进口货物不涉及消费税的税基=(进口货物到岸价格或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进口货物涉及消费税的税基=(进口货物到岸价格或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率)

2.税率:需要记,一般17%,低税率13%(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如农产品、粮食、植物油),小规模3%

3.计算方式:

一般纳税人: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销项税=不含税销售价*17%,

进项税主要看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不相关的不能扣(如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支出),已经扣的要

进项转出。运费(不包括保险费和装卸费)*7%,农产品按收购价*13%

小规模:不含税价*3%

4.筹划:

1)选当一般还是小规模:生产型纳税人50万元以上,零售批发80万元,否则为小规模。认定权在县级国家税务局

一般与小规模无差异时的增值率=3%/17%=17.65%或者=3%/13%=23.08%,做题时算纳税人的实际增值率=(销项价-进项价)/销项价,实际增值率>无差异增值率,选小规模;实际增值率<无差异增值率,选一般纳税人

2)一般纳税人要想少交税,一是缩小销项,可以考虑推迟收入实现时间,如采取协议收款,赊销、代销等方式。二是加大进项,如课件中的奶制品厂的做法

二、CT(消费税)=税基*税率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只在生产环节征收

1.税基:价内税,税基为含税价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或=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率)

进口货物涉及消费税的税基=(进口货物到岸价格或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率)

2.税率:考试时给消费税率的,不用记

3.计算方式:消费税=含税价*T+数量*税额(复合计税)

4.筹划:尽量降低初始环节价格,如课件中的白酒厂按低价将白酒批发给自己的批发部,然后按市场价销售,可以节省消费税。

三、BT(营业税)=税基*税率

1.税基:价内税,税基为营业额

2.税率:9个税目,考试时给消费税率的,不用记

3.计算方式:

营业税=营业额*T

营业额要记住按差额计算的情况,一是交通运输业,二是旅游业、三是建筑业、四是金融商品买卖业务。

金融行业营业额按差额计算的有:融资租赁,股票、债券买卖,受托收款业务,其余按全额计算

4.筹划:

1)合作建房,一方出钱,一方出地,合作建房。只有在双方出资成立另一纳税主体盖房,采取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方式才能免营业税。

2)建筑材料供应方式,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3)分解营业额思想汇报专题,即尽量不要代其他纳税人代收费用,否则会多纳税

4)股权方式转让不动产,即不直接卖房子,而是拿房产投资入股成立公司,然后再将公司整体转让给其他公司,这样也就达到了转让房产的目的,又可以节省营业税。

5)混合销售与兼营,混合销售是指一项涉及增值税的业务同时引发了一项营业税的业务,这两个业务是由此及彼的关系,即营业税业务是由增值税业务引发的。节税方法是将业务流程进行拆分,使之变成分别交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业务。兼营,是指纳税主体即从事交增值税的业务,又从事交营业税的业务,但不是由此及彼、无直接的和从属关系,这种情况下,只要分开记账,就分别交税。否则由税务机关核定。

四、CIT(企业所得税)=税基*税率

1.税基:应纳税所得额,按年计算,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税率:一般25%,小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20%,高科技15%,要记的,考试不给

3.计算方式: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T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成本-费用-税金-损失,或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进行调整,=会计利润+纳税调增-纳税调减

限额扣除项目:

?财务费用:向非金融部门借款利息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范文TOP100工资及三费:合理工资,福利费14%,工会2%,教育2.5%(超标部分无限结转)

?公益性捐赠:年度会计利润×12%

?招待费:实际发生额的60%与(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0.5%孰低原则

?广告及业务宣传费:(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15%

?经营租赁费:均匀扣除

不得扣除项目: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企业所得税税款

?税收滞纳金

篇二:CFP税务答疑

税务网络答疑:

1、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大全

2、个体工商户和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前的费用扣除?

在计算个体工商户应纳所得税时,是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据此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雇工的工资作为成本费用扣除了,所以不存在调整问题。而对雇主,只能扣除生计费用1600,如果雇主给自己发工资是不可以税前扣除的。

3、求助:习题70怎么不扣除生计费1600*12

此题有点不严谨,题干与答案修正如下: 1.题干中的“路边门面房”改为“路边住房” 2.解题答案中:

如自己经营,应纳个人所得税应考虑扣除生计费用1600×12。正准备修订此题

(二)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三)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2008年3月1日起执行

4、承包经营不满一年的如何计算

课件第二讲P9中,范文写作不满一年的,先转化成全年的,再按比例计算。但是P11中,不满一年却按实际承包朋份作为一个纳税年度计算纳税。这两个为什么不同呢?P9是个体工商户需要年华,p11承包无需年化

5、出租房屋时物业管理费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租金全额计算缴纳房产税。纳税人取得的出租房屋收入中含有水费、电费和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的,在计算缴纳房产税时,对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并提供合法、有效凭据,证明其确已交费的部分可给予扣除。

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在涉及到这块的时候,应该也有合格票据准予扣除

还有一点 “为出租该房每年发生的费用为2160元”?这笔管理费是出租方承担的,还

是房客承担的?这块也需要明确。

物业管理费之所以应该扣除,还有个重要原因,税法应该遵循“受益原则”,谁受益,谁交税。物业管理费最终要交到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收取的管理费要交营业税的,所以前一个环节租金当中约定的包含的物业管理费就不该征收营业税了,否则重复征税。

6、假设张三年终奖一次性发了60000元,但是发奖金那个月的工资只发了500元,那如何算所缴的个人所得税?

用[60000-(2000-500)]/12找到对应的税率15%速算125 [60000-(2000-500)]×15%-125就是应交税额。

7、遗产税是在被继承人去世以后进行遗产税的申报纳税,赠与税按年计算、申报和纳税,在当年发生的赠与都要纳赠与税。

综合免税额和终身赠与税免征额是两回事。

如果赠与市值超过年度免征额,超过部分就属于应征税部分,但是捐赠者暂且还不必付这部分税,因为他还可享受终身的赠与税免征额,从2002年开始,这个免征额度为100万美元。

统一抵免额是指被继承人一生可以抵免的遗产税和赠与税的数额。

统一抵免额是根据综合免税额计算出来的,比如在97年综合免税额是60万,统一抵免额是19.28万。19.28万就是60万遗产额应该交纳的税款。

综合免税额不能在应纳税遗产额中的扣除,课件上的例题非常清楚,在计算遗产税时候需要在计算出暂定遗产税后扣除统一抵免额。

在书上318页有综合免税额和统一抵免额调整表。在计算应纳遗产税税额时候,不要在前面减去综合免税额,只需要在后面扣除当年相应的统一抵免额就可以。如240万遗产应交纳的遗产税额为:2400,000×49%-199,200-22,0550=756,250。

8、企业所得税减免的一个问题请教

税务课件1的60页:企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专项资金允许扣除。

税务课件4的48页:企业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购买专用设备按10%扣除,不足抵转,5年内结转。

两者之间的差别

1、企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专项资金允许扣除。是指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得到的数值是实际应纳税所得额。

2、企业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购买专用设备按10%抵免,不足抵免,5年内结转。是指从已计算出的应纳税额中抵免,而非应纳税所得额。另一个解答:

税务课件1的60页:企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专项资金允许扣除。(“提取”而非“实际”,提取的必然是资金,这个主要是针对环保的税收优惠,在“税前”允许扣除)

税务课件4的48页:企业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购买专用设备按10%扣除,不足抵转,5年内结转。(购置的是设备,既然是设备,就是确实“实际”发生的用于环保方面的资金,可以按比例在税金中,也就是“税后”扣除)

9、请问习题12

请问习题12:(1)"财务费用"账户中,列支尚未完工的在建工程银行借款利息6万元和向某财务公司借款利息9.6万元(借款额80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为5%)

答案中解析:(1)借款利息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9.6-80X5%)=11.6(万元) 疑问:6万元的银行借款利息不是应该正常抵扣吗?为什么还调增呢?我的理解哪里出问题了?

答:未完工的在建工程借款利息应该在在建工程里列支,不能在当期损益中列支。

10、老师土地增殖税率表考试给吗

问老师土地增殖税率表考试给吗,另在计算房屋出租所的时应税收入在4000元附近时如果扣除其他费用前吵4000,扣除后少于4000,究竟是再减800元,还是1-20%,还有是房屋出租都按月计税吗,即便题目给出年租金收入?请老师解答,谢谢 答:土地增值税税率表会给;

在计算房屋出租所的时应税收入在4000元附近时如果扣除其他费用前多于4000,扣除后少于4000,还是乘以(1-2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房屋出租都按月计税,给出年租金收入折成月租金计税

11、股票期权问题请教老师

股票期权应纳税公式中规定月份数是指施权日到行权日的月份数还是员工施权日前的工作月份数?看课件弄不明白,请老师指教

答:是员工施权日前的工作月份数。如果超过一年,按12个计算。

篇三:CFP学习精简笔记--税务笔记--加例题

税收制度与个人理财

税收制度:国家征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的总称。

税制要素:构成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包括征税对象、纳税人、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减免税、加征及违章处理等

一、货物和劳务税: 流转税,在生产、流通或服务过程中,以商品和劳务的流转额(或数量)为课税对象的课税体系。

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1.1 增值税:是以商品和劳务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种税。

1.1.1 增值税的类型

按购进固定资产所含增值税能否扣除分为:

– 生产型增值税:不扣进项税。

– 收入型增值税: 可按当期折旧所含增值税扣进项税。

–消费型增值税:可在当期扣除。从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1.1.2 增值税征税范围: – 销售货物,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有偿。----修理对象为动产可移动,若修理不动产交营业税

– 进口货物。

1.1.3 增值税纳税义务人

纳税人和 扣缴义务人:境外的单位和个人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而在境内未设有机构的,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

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

- 一般纳税人:指经营规模达到规定标准、会计核算健全的纳税人,年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 小规模纳税人:经营规模较小、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提供准确税务资料、实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纳税人。确定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上述业务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

年应税的销售额≤50万;

(2)上述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80万。

(3)个人都是小规模纳税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企业可选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认定两者的权限在县级以上国家税务局机关。

1.1.4 增值税税率: 基本税率:17%

低税率: 13%----可理解为关系民生的产品:

农业产品、粮食、食用植物油、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图书、报纸、杂志、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如: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 3%。

零税率:出口货物(退免税)

1.1.5 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

1、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 销项税-进项税 销项税=应税销售×税率 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的,可以结转下期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从海关取得的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009年以后实行的消费型增值税,企业购进固定资产也可根据专用发票做进项扣除。

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农业产品,或者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按买价和13%扣除。

购进、销售货物、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的运输费,7%扣除。但随同的装卸费、保险费不扣除。以下进项税不得抵扣: 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非正常的损失的购进货物和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如购进的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不得抵扣进项税)

以上三项规定的运输费用 和 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扣税凭证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抵扣

2、小规模纳税人:按不含税销售额计算,不能抵扣任何进项税。

3、含税销售额: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不含税的应税销售额 = 含税销售额/(1+税率)

4、视同销售的核定:– 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 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 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不同时征收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同时征收的要含进去,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消费税

=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率)

5、平时怎样判断价格是否含增值税:①根据发票:专用发票不含税,普通发票含税

②根据购买方身份:个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为含税

③常规性为含税,零售价含税

案例: 张新成立了一家食品加工厂,生产面包、糕点等食品,由于年销售额超过50万元,财务核算也比较健全,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2月,该食品厂业务情况如下:

(1)销售面包、糕点等食品获得销售收入58.6万元(不含税价);

(2)采取零售方式销售食品,价税合计收入3 51万元;

(3)向制糖厂购进白糖等生产用原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不含税价款10万元;

(4)向农民购入粮食等农产品,收购价款22万元(取得收购凭证);另支付运费1万元;

(5)购入生产加工用设备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4万元。(以上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税务机关审核,

均符合进项抵扣要求。)请计算该食品厂当月应缴纳增值税额。

解: 销项税额:(1)58.6×17%=9.962(万元)

(2)3.51÷(1+17%)= 3(万元) 3×17% =0.51(万元)

进项税额:(3)10×17% =1.7(万元)

(4)22×13%+1×7% = 2.86+0.07 = 2.93(万元)

(5) 4万元可在当期全部抵扣

该食品厂当月应纳增值税税款为: 9.962+0.51-1.7-2.93-4=1.842(万元)

1.2 消费税:以特定消费品为对象

1.2.1 消费税纳税人: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1.2.2 消费税征税环节:在其生产经营的起始环节(包括生产环节、进口环节)征收。

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征

自2009年5月1日起,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5% 的从价税。

1.2.3 消费税税目:14个税目(奢侈品): 烟、酒及酒精、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

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

消费税税率: 成品油、啤酒、黄酒----从量定额;白酒、卷烟------复合;其他-------从价比例

1.2.4应纳税 = 应计税销售额 × 比例税率 + 应税数量 × 定额税率

计税销售额为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

含增值税销售额的换算:计税销售额 = 含增值税销售额 / ( 1 + 增值税税率)

自产自用的,按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价格

或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

------ 从价定率的组成计税价格==(成本 + 利润)÷(1-消费税率)

------ 复合计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成本 + 利润 + 数量 * 定额税率)÷(1-消费税率)

进口消费税的计税:实行从价定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一种商品既征消费税又征增值税,则:先算关税,包含后算消费税,包含后再计消费税

计算消费税,要用含消费税、不含增值税的价

计算增值税,要用含消费税、不含增值税的价

案例1: 某化妆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化妆品每套成本加利润共计1200元,消费税率30%,增值税率17% (全部

生产程序由本企业完成,无原材料购进进项抵扣),那么该企业每生产一套化妆品应缴增值税、消费税多少?

解: 应缴消费税=1 200÷(1-30%)×30%=514.29(元)

应缴增值税= 1 200 ÷ (1-30%)×17%=291.43(元)

案例2: 假如有同样品质的一套进口化妆品,在我国海关关税完税价格同样为1 200元。关税税率40%,那么,这套化妆品应缴的关税、消费税、增值税是多少呢?

解:应缴关税:1 200 ×40% = 480(元)

应缴消费税:(1 200+480)÷(1-30%)×30%= 720(元)

应缴增值税:(1 200+480)÷ (1-30%)×17%= 408(元)

1.3 营业税

1、营业税纳税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2、界定标准:– 提供或接受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在境内

– 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个人 在境内

– 转让或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 在境内

– 销售或出租的不动产 在境内

3、税目税率表:考试给出

4、分行业计税营业额: – 承揽的运输业务分出的:全部价款+价外费用-运输费用

– 旅游业务:全部价款+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的旅游费

– 工程分包给的: 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分包款

– 金融买卖业务: 卖出价-买入价

– 其他的以全额为营业额

5、金融业营业额的确定: – 贷款业务--------贷款利息收入(包括各种加息、罚息等)

– 融资租赁--------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实际成本

– 股票、债券买卖---------卖出价减买入价及相关费用

– 金融经纪业务------------手续费(佣金)类的全部收入

– 受托收款业务-------------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委托方价款

二.企业所得税 税率:比例税率、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按每一纳税年度核算

1、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

– 居民企业,是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依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 非居民企业,是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

的,或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2、征税对象:

---- 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

25%---- 非居民企业:在境内设立机构的,

就其来源于境内所得,以及发生在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10% ------- 非居民企业:境内未设立机构的,或虽设立机构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没有实际联系的,

就其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缴税。

来源于境内、境外确定原则: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按不动产所在地确定,

动产转让 按转让动产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 按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支付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3、税率:25% 优惠税率:小型微利企业20%

--小型微利条件:工业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从业人数≤100人、资产总额≤3000万元

其它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从业人数≤80人,资产总额≤1000万元

--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15%。

4、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额免税收入:如国债利息收入

收入总额: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转让财产收入;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接受捐赠及其他

准予扣除项目及范围: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

1、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税金及附加。

2、规定范围内的五险一金准予扣除;

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 5 %

3、专项资金:按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准予扣除,不得改变用途

4、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费用

5、坏账损失及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准备金

6、固定资产租赁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按租赁期均匀扣除;

以融资租赁方式……,按规定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不得扣除的项目: –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 企业所得税税款

– 税收滞纳金

– 罚金、罚款、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 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捐赠,以及非公益捐赠

– 赞助支出(若是广告赞肋支出,视同广告费用)

–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 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亏损弥补: 下一年算起可结转,最长不得结转超过5年

5、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免税:国债利息收入;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

获得的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一个纳税年度内≤500万元的部分

其他:…………………………………………………………≥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

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费用加计50%扣除;

安置残疾人员,按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即200%

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股权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按其投资额的70%抵扣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和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

节能节水项目所得,可免征、减征

案例1:某企业2008年度取得主营业务收入2 1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300万元,投资收益200万元,营业外收入15万元。该年度该企业在管理费用中共列支业务招待费17万元。

解: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的60%=17×60% =10.2(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2 100+300)×5‰=12(万元)

业务招待费允许税前扣除10.2万元,不得税前扣除17-10.2=6.8(万元)

如果该企业当年列支的业务招待费为25万元,则所得税税前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12万元。

25 ×60% =15(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2 100+300)×5‰=12(万元)

不得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13万元(25-12=13)

案例2:某企业2008年9月1日发生经营性租入固定资产业务,租赁期10个月,租赁费10万元,企业当年实际列支租赁

费10万元。2008年税前允许扣除额:10÷10×4(月)=4(万元)

案例3:刘敬于2008年初投资500万元成立一个私营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初对前一年度企业所得税计算缴纳,具体情

况如下:全年取得业务收入62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附加)34.1万元;由于拖欠缴税,缴纳滞纳金3万元;成本300万元;公司共有职工50人,支付职工合理的工资总额160万元;实际发生职工福

利费30万元、实际发生教育经费6万元、实际拨缴工会经费3.2万元;支付业务招待费16万元;向其他企业拆

借资金200万元,使用1年支付借款利息40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 7.47%。请计算该公司2008年应缴纳的

企业所得税。

解:(1)因拖欠税款缴纳的滞纳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2)职工工资160万元准予在税前扣除

(3)职工福利、教育、工会经费准予税前扣除金额:

实际发生福利费30万元,准予税前扣除22.4万元(160×14%=22.4);

实际发生教育经费6万元,准予税前扣除4万元(160×2.5%=4),差额2万元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实际拨缴工会经费3.2万元(160×2%=3.2),准予税前扣除。

(4)业务招待费准予税前扣除金额3.1万元: 16 × 60%=9.6(万元) 【620 × 5‰ = 3.1(万元)】

(5)利息支出准予税前扣除金额:200×7.47% = 14.94(万元)

(6)全年应纳税所得额:620-34.1-300-160-22.4 -4 -3.2 - 3.1 -14.94=78.26(万元)

(7)应缴企业所得税:78.26×25% = 19.565(万元)

三.其他税种

3.1 房产税: 以房屋为课税对象,以房产的价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 从价计征:房产的计税余值(经营自用);地方政府规定的减除比例为10~30%。

- 从租计征:租金收入(出租)。

税率: 采用比例税率: 经营自用1.2%;出租12%。

注: 1、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自2008年3月1日起,个人出租住房,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企业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计算公式:– 经营自用: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减除比例) ×1.2%

出租: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或4%)

3.2 契税:在中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就当事人所订契约,向产权承受人征收。

纳税人:买方交 卖房:交营业税,个税

课税对象: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按成交价格交买房:要交契税

- 土地使用权转让 ----------按成交价格交

篇四:CFP学习精简笔记--税务笔记--不带例题

税收制度与个人理财

税收制度:国家征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的总称。

税制要素:构成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包括征税对象、纳税人、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减免税、加征及违章处理等

一、货物和劳务税: 流转税,在生产、流通或服务过程中,以商品和劳务的流转额(或数量)为课税对象的课税体系。

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1.1 增值税:是以商品和劳务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种税。

1.1.1 增值税的类型

按购进固定资产所含增值税能否扣除分为:

– 生产型增值税:不扣进项税。

– 收入型增值税: 可按当期折旧所含增值税扣进项税。

–消费型增值税:可在当期扣除。从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1.1.2 增值税征税范围: – 销售货物,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有偿。----修理对象为动产可移动,若修理不动产交营业税

– 进口货物。

1.1.3 增值税纳税义务人

纳税人和 扣缴义务人:境外的单位和个人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而在境内未设有机构的,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

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

- 一般纳税人:指经营规模达到规定标准、会计核算健全的纳税人,年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 小规模纳税人:经营规模较小、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提供准确税务资料、实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纳税人。确定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上述业务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

年应税的销售额≤50万;

(2)上述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80万。

(3)个人都是小规模纳税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企业可选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认定两者的权限在县级以上国家税务局机关。

1.1.4 增值税税率: 基本税率:17%

低税率: 13%----可理解为关系民生的产品:

农业产品、粮食、食用植物油、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图书、报纸、杂志、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如: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 3%。

零税率:出口货物(退免税)

1.1.5 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

1、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 销项税-进项税 销项税=应税销售×税率 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的,可以结转下期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从海关取得的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009年以后实行的消费型增值税,企业购进固定资产也可根据专用发票做进项扣除。

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农业产品,或者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按买价和13%扣除。

购进、销售货物、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的运输费,7%扣除。但随同的装卸费、保险费不扣除。以下进项税不得抵扣: 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非正常的损失的购进货物和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如购进的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不得抵扣进项税)

以上三项规定的运输费用 和 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扣税凭证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抵扣

2、小规模纳税人:按不含税销售额计算,不能抵扣任何进项税。

3、含税销售额: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不含税的应税销售额 = 含税销售额/(1+税率)

4、视同销售的核定:– 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 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 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不同时征收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同时征收的要含进去,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消费税

=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率)

5、平时怎样判断价格是否含增值税:①根据发票:专用发票不含税,普通发票含税

②根据购买方身份:个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为含税

③常规性为含税,零售价含税

1.2 消费税:以特定消费品为对象

1.2.1 消费税纳税人: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1.2.2 消费税征税环节:在其生产经营的起始环节(包括生产环节、进口环节)征收。

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征

自2009年5月1日起,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5% 的从价税。

1.2.3 消费税税目:14个税目(奢侈品): 烟、酒及酒精、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

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

消费税税率: 成品油、啤酒、黄酒----从量定额;白酒、卷烟------复合;其他-------从价比例

1.2.4应纳税 = 应计税销售额 × 比例税率 + 应税数量 × 定额税率

计税销售额为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

含增值税销售额的换算:计税销售额 = 含增值税销售额 / ( 1 + 增值税税率)

自产自用的,按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价格

或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

------ 从价定率的组成计税价格==(成本 + 利润)÷(1-消费税率)

------ 复合计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成本 + 利润 + 数量 * 定额税率)÷(1-消费税率)

进口消费税的计税:实行从价定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一种商品既征消费税又征增值税,则:先算关税,包含后算消费税,包含后再计消费税

计算消费税,要用含消费税、不含增值税的价

计算增值税,要用含消费税、不含增值税的价

1.3 营业税

1、营业税纳税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2、界定标准:– 提供或接受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在境内

– 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个人 在境内

– 转让或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 在境内

– 销售或出租的不动产 在境内

3、税目税率表:考试给出

4、分行业计税营业额:

– 承揽的运输业务分出的:全部价款+价外费用-运输费用

– 旅游业务:全部价款+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的旅游费

– 工程分包给的: 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分包款

– 金融买卖业务: 卖出价-买入价

– 其他的以全额为营业额

5、金融业营业额的确定: – 贷款业务--------贷款利息收入(包括各种加息、罚息等)

– 融资租赁--------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实际成本

– 股票、债券买卖---------卖出价减买入价及相关费用

– 金融经纪业务------------手续费(佣金)类的全部收入

– 受托收款业务-------------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委托方价款

二.企业所得税 税率:比例税率、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按每一纳税年度核算

1、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

– 居民企业,是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依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 非居民企业,是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

的,或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2、征税对象:

---- 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

25%---- 非居民企业:在境内设立机构的,

就其来源于境内所得,以及发生在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10% ------- 非居民企业:境内未设立机构的,或虽设立机构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没有实际联系的,

就其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缴税。

来源于境内、境外确定原则: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按不动产所在地确定,

动产转让 按转让动产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 按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支付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3、税率:25% 优惠税率:小型微利企业20%

--小型微利条件:工业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从业人数≤100人、资产总额≤3000万元

其它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从业人数≤80人,资产总额≤1000万元

--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15%。

4、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额免税收入:如国债利息收入

收入总额: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转让财产收入;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接受捐赠及其他

准予扣除项目及范围: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

1、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税金及附加。

2、规定范围内的五险一金准予扣除;

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 5 %

3、专项资金:按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准予扣除,不得改变用途

4、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费用

5、坏账损失及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准备金

6、固定资产租赁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按租赁期均匀扣除;

以融资租赁方式……,按规定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不得扣除的项目: –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 企业所得税税款

– 税收滞纳金

– 罚金、罚款、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 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捐赠,以及非公益捐赠

– 赞助支出(若是广告赞肋支出,视同广告费用)

–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 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亏损弥补: 下一年算起可结转,最长不得结转超过5年

5、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免税:国债利息收入;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

获得的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一个纳税年度内≤500万元的部分

其他:…………………………………………………………≥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

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费用加计50%扣除;

安置残疾人员,按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即200%

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股权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按其投资额的70%抵扣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和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

节能节水项目所得,可免征、减征 三.其他税种

3.1 房产税: 以房屋为课税对象,以房产的价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 从价计征:房产的计税余值(经营自用);地方政府规定的减除比例为10~30%。

- 从租计征:租金收入(出租)。

税率: 采用比例税率: 经营自用1.2%;出租12%。

注: 1、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自2008年3月1日起,个人出租住房,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企业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计算公式:– 经营自用: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减除比例) ×1.2%

– 出租: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或4%)

3.2 契税:在中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就当事人所订契约,向产权承受人征收。

纳税人:买方交 卖房:交营业税,个税

课税对象: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按成交价格交买房:要交契税

- 土地使用权转让 ----------按成交价格交

- 房屋买卖-----------------按成交价格交

- 房屋赠予----------------征收机关核定价格交

- 房屋交换:等价交换不交税,差额交,支付补价一方交契税

税率:实行3%~5%的比例税率。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注:对个人购买≤144平方米的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1%税率征收契税。

3.3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城建税税率: 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7%

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1%

教育费附加:3%

注: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建税。

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纳城建税。

3.4 土地增值税 税 率:考试给出

3.4.1 纳税人: 同时符合以下三种行为征税:-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的行为;

- 产权发生转让的行为;

- 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行为。

3.4.2 允许扣除项目: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3.4.3 免征项目: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3.4.4 计 算:税 = 增值额 * 税率 - 扣除项目金额 * 速算扣除系数

案例:某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为600万元,其扣除项目金额为150万元请问其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为多少?

解:增值额为:600-150=450(万元) 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之比为:450÷ 150=300%

土地增值税税额为: 450×60%-150×35%=217.5(万元)

3.5 车船税: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税表考试给出

3.6 印花税:经济合同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纳税人:双方都交 共有13个税目考试给出

3.7 车辆购置税:购买使用、进口使用、受赠使用、自产自用、获奖使用以及其他使用

征税范围: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

税率: 10%的比例税率。2010年12月31日前,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

2011年1月1日后,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按10%的税率征收

实行一次征收制。

计税价格依据: 购买自用的应税车,为购买支付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计税价格 = 关税完税价格 + 关税 + 消费税

=(关税完税价格 + 关税)/(1 - 消费税率)

自产、受赠、获奖或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参照平均交易价格规定的最低价格核定。

从价定率征收: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个人所得税筹划要点

一、纳税人身份的设计

1.1 法律规定:

居民与非居民的判定标准:– 住所标准:有住所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

– 时间标准:居住时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住满365天。临时离境不扣减天数。

“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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