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三化建设规范政协履职思考和分析] 作为政协委员如何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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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三化建设 规范政协履职思考和分析2003年,中共##市委召开全市政协工作会议,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市委200317号),就推进全市各级政协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作出了具体规定。这些制度和规定的核心是规范政治协商程序,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健全参政议政反馈制度,加强政协自身建设。2004年上半年,市政协组织力量,对各区县(市)贯彻落实市委会议和文件精神情况进行了调研;下半年,又协助市委对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总体感到,全市上下按照市委会议和文件的要求,积极推进政协履行职能“三化”建设,政协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从调研和督查中,也发现了一些值得注意和探讨的问题,本文就此作些思考和分析。推进政协“三化”建设的主体是党委政府政协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重要体现。新的时期,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推动人民政协富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更是加强执政党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政协履行的职能而言,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涉及的领域大都与党委、政府密切相关,工作成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委的重视、政府的支持以及各部门的配合程度。推进政协履行职能“三化”建设的主体力量是党委政府。各级党委应把统战政协工作业绩列入党委政府及有关领导干部考核指标。首先,要从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推进“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