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问题_发展党员工作六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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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工作六项制度一、发展党员理论培训制度。党组织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前,要对其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党章》、形势政策、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系统培训,时间不少于40个小时。培训结束后,统一进行理论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讨论是否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接收为新党员或转正为正式党员。二、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跟踪考察制度。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入党积极分子在培养期内,党支部要指定专人(跟踪考察人),配合党支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理论学习、任务完成、先锋模范作用等情况进行跟踪考察,并填写跟踪考察记载表(每季度一次),做为讨论预备党员是否可以按期转正、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可以接收为新党员的重要依据。 三、发展党员公示制。党支部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前,要采取多种形式,对拟接收的新党员和拟转正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现实表现、支委会讨论等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召开党员及群众代表大会,对其思想品德、生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等情况进行民主量化测评,经公示和测评合格后方可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讨论。 四、发展党员票决制。党支部、总支、党(工)委在逐级讨论接收新党员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时,要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取代举手表决方式,充分体现党员个人意愿,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