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工作规则|机关办公室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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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工作要在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办公室主任领导下,围绕“小分工、大合作”原则开展工作,树立办公室工作无小事的意识,同志之间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共同进步,确保办公室各项工作有效运转。  1、办公室主任在区长领导下,负责处理区政府的日常工作。区长通过办公室主任向办公室安排工作,一般情况下,办公室工作人员不直接向区长汇报工作,由办公室主任向区长汇报工作,以保证区长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处理全局性问题和工作。 2、无论何种原因,办公室所有人员因公外出或有事请假一天者,由主任批准,连续在一天以上者,由区长批准。  3、坚持领导带班,办公室人员24小时值班。上班时间,大办公室工作人员绝对不能脱岗,若有事外出要搞好协调,确保有人在岗。  4、凡是各部门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名义下发文件,首先经分管领导审核并签注明确意见后,由办公室各联系人审核按区政府工作规则规定程序办理。各牵头单位按规范格式自行印制。凡是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对外的行文,要将文件审核签发卡片、文件底稿及正式文件一式15份交区政府办公室内务股,其中,7份分发区政府领导,3份存档,3份分发办公室主任、副主任,2份报送市政府办公厅秘书五科。 5、实行上班签到制度。上午8:00以前,下午2:30以前签到,每月汇总一次,并公布出勤情况。 6、实行工作日志制度。将当天自己的工作、学习等情况记录下来,便于总结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