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县党政领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_党政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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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县党政领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安排部署,聚焦中心任务,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实现特色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落实“一岗双责”,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不断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每季度专题听取工作汇报,对重点、难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县委书记、县长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先后35次作部署提要求,亲自阅批过问重要工作91件。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联系乡镇和分管部门开展“两个责任”约谈宣讲和签字背书,及时研究部署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结合业务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责任网络。 (二)全面领导反腐倡廉工作。对年度6大项46小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明确责任内容、落实措施、完成时限,由县委书记、县长总抓,11名分管县领导具体抓,32个县级部门牵头抓。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22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县委、县政府及“两办”名义下发有关文件23份,及时指导全县反腐倡廉工作。上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