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轻微犯罪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现状、措施及建议:未成年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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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管理站关于  轻微犯罪流浪未成年人救助措施及建议    一.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工作现状  目前,流浪未成年人中有在火车站或汽车站或其他人员多杂地带,突然窜出,用紧紧抱住行人腿不放的方法来强讨强要,行人不敢对其打骂也无法摆脱流浪未成年人的纠缠,只得掏钱。而正当行人摆脱了一个流浪未成年人之后,又突然窜出几个流浪未成年人,向行人追讨,另外,流浪未成年人宁愿流浪在外,也不愿接受救助,对救助保护中心的管理有强烈的抵触情绪。因此,被不法分子利用而乞讨的流浪未成年人很难得到救助和教育矫正。  **市20**年12月份在救助管理站内建立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对流浪未成年人采取特殊性救助保护措施,保障其吃穿住等需求。发现流浪未成年人街面乞讨,及时联系公安部门寻找其监护人,在寻找过程中,暂时安置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10天后还无法寻找到监护人的情况下转民政局给予安置,同时继续寻找家人。对于轻微犯罪流浪未成年人,联系公安部门给予教育矫正。  **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与公安局、城管局联合实施《关于加强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通告》,对强讨恶要、有违法犯罪嫌疑的流浪未成年人及幕后操纵教唆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不听劝阻者将被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治安处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救助解决措施建议  针对解决流浪未成年人轻微违法问题,要坚持以保护为本,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通过预防犯罪,教育和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