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调查报告 检察院反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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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调查报告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1年工作要点和主任会议安排,5月5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查组,对县人民检察院本届以来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查。调查组一行在听取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介绍的基础上,召开了相关科室负责人座谈会议。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调查组围绕促进反贪污贿赂工作依法有序、健康推进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一、基本评价本届以来,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把做好反贪污贿赂工作作为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抓手,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为全县反腐倡廉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改革发展稳定及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一)切实加强领导,推进依法履职。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作为“拳头产品”强化机制。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把反贪污贿赂工作置于全县检察工作大局,作为履行检察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有效途径,纳入全院重要议事日程予以安排部署,不断完善机制,努力应对新形势下反贪污贿赂工作的新特点。二是领导上靠前指挥,作为重要职责强化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反贪污贿赂工作的领导,对反贪污贿赂案件始终坚持检察长和分管检察长一线领导、靠前指挥,亲自参与研究初查计划、制定侦察方案和讯问策略,与干警共同研究和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力量上整合倾斜,作为突出任务强化保障。针对办案人员力量不足的实际,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