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县种粮示范大户奖励方案|种粮大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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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县种粮示范大户奖励方案为发展我县粮食生产,依法引导土地流转,培植种田能手和种田大户,扩大双季稻种植面积,减少耕地抛荒,积极有效地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增加农业收益,巩固和壮大我县产粮大县地位,特制订本方案。一、基本条件1、双季稻种植面积在30亩以上。2、积极推广农业新技术,所使用的农药必须为县植保站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推介的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水稻种子必须是经审定的县粮油站主推高产、优质良种;肥料是按照县土肥站推介的测土配方肥。3、在当地具有示范引导作用,代表当地先进的粮食种植水平,高产、优质、高效、环保的粮食生产发展方向。4、拥有一定数量的农业机械,并能熟练操作使用。二、奖励标准1、水田面积30-100亩,双季稻种植面积85%以上,平均亩产在450公斤以上的种粮示范大户,每户奖励400元。2、水田面积101-300亩,双季稻种植面积85%以上,平均亩产在440公斤以上的种粮示范大户,每户奖励1000元。3、水田面积301-500亩,双季稻种植面积80%以上,平均亩产在440公斤以上的种粮示范大户,每户奖励2000元。4、水田面积501亩以上,双季稻种植面积80%以上,平均亩产在440公斤以上的种粮示范大户,每户奖励5000元。三、申报程序种粮大户在4月30日之前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好《##县2010年种粮大户基本情况登记表》(附表1),村委会核实后,张榜公示七天,报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委派农技站核实后,填写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