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高诫勉谈话工作水平】 什么是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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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县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有关规定,坚持把诫勉谈话与构建警示训诫防线结合起来,以教育挽救干部为目的,严把四关,突出四性,积极开展诫勉谈话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是严把对象界定关。明确诫勉谈话的适用范围为党员干部,凡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不力;作风不实、好大喜功、弄虚作假,或者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工作造成一定损失;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不民主,不执行集体决定,在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不严格执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上出现一些问题;廉洁自律、道德品质等方面的问题比较多,或者对家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要求不严;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和利用职权为亲属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方面存在一般性问题;用公款吃喝玩乐、旅游、挥霍浪费方面存在的问题情节较轻;个人生活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需要提醒注意或者纠正;领导交代或纪检监察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诫勉谈话的其他问题的党员干部,均列为诫勉谈话对象。 二是严把对象审批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分级负责原则,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有关业务股室根据掌握的情况,按错误的性质和轻重,提出诫勉谈话名单,填写《诫勉谈话对象审批表》,提交县构建警示训诫防线领导小组研究审定。构建警示训诫防线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