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如何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纪律保证] 什么的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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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重大而长期的历史任务,也是加强“三农”工作的重大战略举措,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监督检查机关,如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呢?笔者认为,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切实履行四项职能,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一、强化教育职能,营造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廉政氛围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是纪检监察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特殊的意义。一是要强化荣辱观教育。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组织协调宣传部门、组织人事、文化部门等多方力量,按照“八荣八耻”的要求,大力加强基层廉政文化建设。要围绕“两个务必”,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始终保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做到办一切事情都精打细算、讲求实效,决不好大喜功、奢侈浪费。要切实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感召力和亲和力,倡导以实干为贵、以奉献为美、以廉洁为荣的党风政风,促进文明乡风的形成。二是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党员干部是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者,其政治素养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党和国家机关的行政执行力,影响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进程和质量。因此,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理想的动摇是最大的动摇,信念的滑坡是最大的滑坡。要教育和引导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