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完善工作机制构建和谐司法经验交流(通讯稿)] 司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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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法院完善工作机制构建和谐司法经验交流(通讯稿)今年来,祁阳县人民法院围绕构建和谐社会这一目标,通过完善各项工作机制,着力构建和谐司法的长效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称赞。一、完善严打机制,确保稳定促和谐该院把确保社会稳定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充分发挥惩治和预防职能,坚持“严打”工作方针,消除各种丑恶犯罪现象,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全年共受理刑事公诉案件141 件215人,审结141件215人,受理刑事自诉案件5件7人,审结5 件7人,结案率为100%。一是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安全的严重刑犯罪。全年共审结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件1件3人,杀人、放火、投毒、强奸和“两抢一盗”案件89件141人。如被告人蒋拥奇与唐宏亮、贺勇、尚方文、邓伟程、唐琳、文楚均结成抢劫团伙,先后流窜祁阳、冷水滩等地持刀实施抢劫5起,抢劫金额34603元,其中蒋拥奇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万元,其余6名被告人均分别受到了严惩。二是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2件5人,推动了反腐倡廉活动的深入开展和社会经济秩序的有序建立。三是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相结合的方针,继续抓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工作,对未成年罪犯,本着有利教育的目的,分别判处处罚金和宣告缓刑等较轻的处罚,同时对未成年犯积极开展回访活动,帮助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