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如何建立和实行激励机制】 如何建立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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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如何建立和实行激励机制调研提纲阿克苏地区依法治阿办公室(2005年7月20日) 在“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践中,我们深深感受到由于缺乏强有力的激励机制,部分党委、政府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人员对普法依法治理重视程度不够、工作积极性不足,影响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际效果。在“五五”普法中,建立强有力的激励和保障机制是非常有必要的,现提出以下建议,请参考。 一、缩短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表彰周期,建立多层次表彰机制 现在自治区对各地州市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五年进行一次验收、表彰,我们认为五年一次验收是科学的,但五年一次表彰时间长、跨度大,不能很好地起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互促互学目的,而且容易导致此项工作初期轰轰烈烈,中期冷冷清清,后期忙忙碌碌,助长了形式主义。建议改为:围绕自治区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重点,自治区对各地州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年一次检查、表彰;各地州市对各县(市、区)、单位一年一次检查、表彰,各县(市、区)对辖区单位检查、表彰也是如此。 二、落实“一抓双挂”,加大表彰、奖励力度 落实“一抓双挂”,各级党委、政府紧紧抓住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这个“龙头”,将学法用法情况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评优创先,与领导干部的任免提拔挂起钩来,对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