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主义荣辱观论文:知耻,社会的风向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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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荣辱观论文:知耻,社会的风向标   康德说:“有两样东西,我们愈经常愈持久地加以思考,它们就愈使心灵充满始终新鲜不断增长的景仰和敬畏:在我之上的星空和居我心中的道德法则。” 道德良心伴随着人类生存的每一天。有学者指出,人类和动物的区别不仅仅是直立行走和制造工具,还在于人类有着道德良心。 作为国家、民族更应发挥道德的规范和教化作用。  荣辱观是中国传统思想道德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们进行道德约束和道德评判的重要手段和标准。“无羞恶之心,非人也。”“不知荣辱乃不能成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宁可穷而有志,不可富而失节”、“宁可毁人,不可毁誉”、“人不可以无耻”、“人唯知所贵,然后知所耻”等知荣明耻的道德格言,在提高人们的道德修养和道德素质,维护社会道德秩序和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2006年3月4日,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的精辟概括,明确提出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势下应该倡导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为普通社会公民提供了一个容易识别的具体标准。  知荣明耻,既是维护道德的防线,也是一种精神动力和民族凝聚力。欧阳修认为,廉耻是“立人之大节”。龚自珍说:“士皆知耻,则国家永无耻矣;士不知耻,为国之大耻。”陈寅恪说:“士大夫无耻,是为国耻”。新中国成立不久,毛泽东指出“治国就是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