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检察院案管个人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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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2011年来,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院的领导下,在人大的有力监督以及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县委经济工作主题,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以主题实践教育活动为契机,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全面履职尽责,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全面发展,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一、注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年来,我院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的大局意识,立足检察职能,找准检察工作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契合点,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依法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64件100人,与去年同期75件82人相比分别了下降15%和上升22%;审查后已批准逮捕49件78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13件156人,与去年同期95件128人相比分别上升了18.95%和21.88%;审查后提起公诉92件114人,有罪判决率100%。成功查办了省级重点工程乐自高速公路“4.12”、“4.19”、“4.21”系列聚众滋事案,利用多媒体示证系统固定证据,批捕犯罪嫌疑人17人。在电脑、柴油系列盗窃案中,成功追诉5名犯罪嫌疑人。(二)注重结合办案化解社会矛盾。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着眼于化解矛盾、减少对抗、促进和谐。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决定不批捕13件17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决定不起诉5件8人。积极推进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