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2008年关于开展法律进祠堂活动实施方案] 祠堂圩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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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深入推进“和谐平安##”建设,全面加强对农村老年协会的管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构建和谐平安##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通过此次活动,要求老年活动场所达到五个目标:一是将其变成引导群众学法、讲法的“法堂”;二是将其变成宣讲党的方针、政策、新农村建设蓝图、社会主义荣辱观以及科普知识的阵地;三是将其变成弘扬传统美德,传播科学文明的殿堂;四是将其变成健康文明娱乐活动的场所;五是将其变成村民和谐议事、民主管理的平台。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6月20日至6月30日) 严格按照县综治委《关于开展农村老年协会活动场所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有关精神,在全乡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宣讲,同时利用横幅标语、电视播放公告等形式在全乡进行广泛宣传,形成浓厚宣传氛围。特别是在四桂、塘边,要求村里召开村“两委”、村小组长参加的专题会议,积极争取村“族老”意见,争取他们的配合支持。充分调动农村“五老”人员的积极性,健全机构,成立“五老人员”普法队员,使法律宣传活动迅速、全面铺开,广泛形成浓厚的整治氛围。 (二)摸底调查阶段(7月1日至7月10日) 乡综治办会同乡警务站对全乡范围内的老年协会有无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并建立档案,把把握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