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民主管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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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民主管理长效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现结合乡村实际,制定村级民主管理长效机制。一、“一事一议”制度1、成立议事机构。每个村成立由村支书任组长,村委会主任任副组长,其他村干部、“三老”人员、设岗党员和农民代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通过召开村民小组会议选举产生。同时,要选好议事代表,议事代表每户一人,大村可由“十户长”担任议事代表。议事代表中必须要有一定比例的党员、“三老”人员、妇女代表和爱国宗教人士。2、明确议事内容。主要包括农民群众关心的财务收支、计划生育、水电费收缴、宅基地审批、征购提留、干部责任目标等内容,尤其是发展党员、“三老”人员申报推荐、对集体资产的处理、集体土地的发包、公益事业建设、筹资投劳、修路挖渠义务劳动、计划生育指标发放等事项,都要通过落实“一事一议”来决定,充分体现“村事民议、村主民作、村事民办”的原则,维护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3、规范议事程序。(1)深入调查,征求民意,确定议事内容。主要是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征求村民意见。自下而上就是结合“民主日”活动,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党员大会和群众大会等形式把群众的意见收信上来。自上而下就是村支部对所议的事先拿出一个初步方案,让村民广泛发表意见;(2)议事领导小组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梳理,确定议事内容,时间、地点和议事事项;(3)召开议事领导小组会议,对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