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市级领导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的通知_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

内容预览:

关于建立市级领导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的通知各旗县市区委、市直各单位和驻市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市委各督导组:  为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深入了解全市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各联系地区和单位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工作,推动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根据《全x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方案》(xx群组发[2014]x号)和《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x党发[2014]x号)要求,经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建立市级领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系点的确定  按照市级领导实际工作分工和便于指导、参与基层活动的原则,担任督导组组长的市级领导从所督导单位中确定联系点,没有担任督导组组长的市级领导从分管工作或工作联系点中选择确定1-2个单位作为联系点(具体见附件)。  二、工作任务  1、到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和检查指导,召开基层党员群众代表座谈会,开展下访约谈,听取基层群众对市委、人大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在作风建设方面和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增强开展活动和分析对照检查工作的针对性。  2、参加联系点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督促联系点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查摆问题、撰写检查材料,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指导联系点探索创新,及时总结提炼推进作风建设的有效举措,用以指导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