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17年煤炭削减及散煤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17年全国煤炭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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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17年煤炭削减及散煤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为有效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散煤治理,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按照《某县“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7年工作方案》总体要求,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7年,全县削减煤炭18万吨。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减少6万吨,城乡散煤治理12万吨(各镇办目标任务见附件1)。  城乡散煤治理是指城乡居民和“散乱污”企业、设施农业用煤通过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或洁净煤替代,大幅减少原煤散烧污染。具体目标:  (一)城区及各建制镇:2017年11月1日前,居民、商业、机关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散煤基本由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或洁净煤替代。  (二)农村地区:支持鼓励农村居民、农业生产、商业活动用煤由天然气、电力或洁净煤替代。2017年11月1日前,力争农村替代率达70%左右;到2018年11月1日前,力争农村替代实现全覆盖;到2019年11月1日前,全县农村替代实现全覆盖。  (三)煤炭营销:2017年7月1日前,全部取缔劣质煤营销网点并由洁净煤网点替代。新建或改扩建洁净煤营销网点煤质抽检覆盖率达100%、合格率达100%。  二、主要任务  (一)压减规模以上工业煤炭消费。探索建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配额制度。2017年7月1日前,按照省上制定出台的《关中地区重点企业煤炭消费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中地区热电联产(自备电厂)机组“以热定电”暂行办法》,实施煤炭消费预算制,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