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纪检组工作 [关于做好派驻纪检组工作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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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派驻纪检组工作的几点思考  落实纪检监察机构派驻制并实施统一管理,是全面履行纪检监察机关职责任务的必然要求,是强化内部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如何认真履行派驻机构职能,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监督作用,是我们不断探索实践的重要课题。下面结合派驻特点和工作感受,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适应特点,深化三种认识  (一)充分认清派驻纪检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既有“派”的权威,又有“驻”的优势,是派驻监督的一个鲜明特色。这种特色源于《党章》的规定,深化于监督执纪问责实践探索。派驻机构的权威体现在多方面、多层次:一是身份权威,代表派出纪委履行监督职责;二是职责权威,可以对驻在部门进行监督,重大问题随时向派出纪委报告。派驻机构是派出纪委的前哨,体现了上级监督的鲜明特质,必须守住本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派驻机构的优势表现在与监督对象同学习、同工作,朝夕相处,在监督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能够熟悉所在部门的工作情况、人员状况,对每个人的党性修养、性格特点、工作作风、健康状况等一目了然。派驻干部要有铁骨铮铮,“敢”字当头,勇于监督。如果对监督畏首畏尾,再好的制度也难以发挥应有的效果。权威和优势是相对的,如果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产生依附性,工作中瞻前顾后,谨小慎微,对发生的问题捂着、掖着,就会出现“派”的无力,失去了派驻监督的意义。  (二)切实把握履行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派驻机构必须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