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工作报告】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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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同志们:  党的十六大提出: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领导干部特别是单位的“一把手”,更必须以身作则,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始终做到清正廉洁,自觉地与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现按照市委和市纪委的有关通知精神,就本人及本局领导班子一年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向大家报告如下:  一、本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 一)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了进一步提高政治敏锐力、政治鉴别力和政策水平,增强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一年来,认真学习了中纪委三次、省纪委四次及全市纪委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在抓好个人学习的同时,还注重抓好班子的集体学习。先后组织学习了两个条例、“五个不允”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党纪条规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夯实自身的思想政治基础,筑牢反腐拒变防线,增强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的免疫力。 二是坚持廉洁从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我始终按照工作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坚持公平正直,不徇私情,珍视和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无论是选用干部还是重大事项决策,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公开办事,不搞一言堂、家长制,不搞暗箱操作。三是坚持严以律己,不搞以权谋私。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