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职工住房分配方案|单位职工住房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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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职工住房分配方案(2006年5月20日 第八届一次教代会临时会议通过)为了做好过渡期的住房分配及管理工作,鉴于目前学校生活用房紧缺的实际情况,在参照外地住房分配办法、吸取兄弟学校经验的基础上,特制订本办法。一、申请学校住房的资格条件:(若已经购有住宅楼或夫妻另一方已安排住房的学校不再安排)1、教育局公布的学校校级领导干部优先考虑安排住房。2、夫妻双方同在本校工作的双职工可以申请住房。3、参加竞争上岗教育局公布的现任学校中层领导可以申请住房。4、自己配偶是现役军人的按双职工对待。5、在学校有空房的前提下在我校工作的女已婚单职工可以申请一间住房。单身教职工,由学校统一安排单身床位,不经学校批准,禁止私自调整。二、住房分配办法(一)凡符合来校居住条件的教职员工需要来校居住,本人必须向学校递交书面申请报告一份。(二)学校住房分配领导小组按照申请人员的专业工作年限、学历、任职考核成绩等内容进行量化记分(双职工的按双方打分之和计算、领导按领导的情况记分),然后按积分高低确定分房顺序,如积分相等,则依次按领导、职称高低、班主任、荣誉称号高低决定。具体记分办法如下:1、教育工作年限分即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记分1分,在职中间因离职和进修养病等原因脱离教育教学工作的,每满一年扣1分,满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不扣分。2、学历分现取得初中高中、中专、专科、本科等学历(凡取得所从事专业相一致的第二学历同样记分)分别记5、10、13、16、20分。3、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