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人大常委会机关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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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人大常委会机关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根据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2015年度各乡镇(街道)和县级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的通知》(X廉办发〔2015〕7号)的要求,现将2015年度县人大常委会机关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报告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领导班子按照履行主体责任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统筹谋划部署,常态推进落实。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始终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的各个方面,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每月工作总体规划,每月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机关领导班子负责同志切实担负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第一责任,坚持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机关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着力抓好分管委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强X合力。二是细化任务分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度责任清单和工作计划,明确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职责及目标任务,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8X类30小项,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厘清机关领导班子集体责任、机关领导班子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具体责任。机关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