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汇报] 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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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和县纪委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省、市、县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的内容,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加强教育,全面治理,全县人社系统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有了新的转变,有力地促进了全县人社工作的健康开展。  一、抓“龙头”,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  局党组在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健全领导组织机构,明确职责范围,促进了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结合实际,通过组织专题讨论等形式,制定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责任分工》和《2014年党风廉政暨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意见》,召开专题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责任进行详细分解,明确各项工作的目标和要求,做到目标清楚,任务量化,责任到人,措施具体。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严格实行分级、分线负责制,做到权力与责任对等。作为部门“第一责任人”,XXX同志大小会议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带头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带头学习党纪条规、带头撰写心得体会、带头征求群众意见、带头搞好对照检查,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争做廉洁自律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