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务会决策议事规则]局务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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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务会决策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xxx党委关于工作运行和决策机制实施办法》、《xxx领导班子工作运行和决策机制的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增强xx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内部运转协调有序,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议事范围    第二条局务会议事范围包括:    (一)传达学习上级重要会议、文件、指示精神等,研究贯彻措施。    (二)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计划、重大专项工作计划等事项。    (三)上报管理局和地方政府的重要请示、报告,以监管局名义制发的规章制度和重要文件。    (四)安全监管、市场监管、运行监管等方面的重要工作,按管理局授权开展的行政审批和监管局权限范围内的依法监管、行政约见、行政处罚等事项。    (五)监管局各部门、辖区单位请示报告的有关事项。    (六)安全委员会等专题会议提交局务会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七)其他需要局务会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第三章决策程序    第三条依法决策。重大事项决策前,应由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提出初步方案。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第四条充分酝酿。对提交局务会研究的议题,班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