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老干部艺术团章程 老干部艺术团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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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老干部艺术团章程 一、宗旨:XX市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艺术团创建于一九八九年,是市老干部活动中心 、市老年大学领导下的由老干部、老同志组成的艺术团体。旨在歌颂党的丰功伟绩,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我市改革发展的成果,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鼓舞群众干事创业的热情,扩大泰安、泰山知名度。引导人们积极参与健康、文明的文化娱乐活动;引导老干部、老同志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娱悦身心、丰富晚年生活。以发展泰安市老干部、老同志活动为主导,试图为泰安市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艺术团体制创新探索出一条新路。二、机构设置:艺术团设顾问一名,团长一人,副团长一人,秘书长一名。顾问:聘请德高望重的市里老领导或县处级领导担任。顾问职责:为艺术团提供大政信息,出谋划策,筹集活动经费。团长、副团长:由老同志中有组织能力,有艺术才华者担任。团长职责:宏观把握团里的排演剧目,调动各团员积极性,协调团内外有关事宜,负责招收艺术团新团员,扩大艺术团队伍。服从活动中心活动科管理,配合领导组织好团内各项活动。副团长职责:协助团长处理团里一切事务。演出服装、通知的安排,以及团员的考勤制度。协助团长发展、培养人才,使艺术团逐步壮大、多样化。秘书长:由老干部活动中心活动科工作人员担任。秘书长职责:艺术活动策划,开拓艺术活动空间。每月召开一次团委会通报当月活动情况,提出下月的工作计划。会议由团长召集,分管主任、活动科负责人、副团长参加。三、人员组成:1、以我市中老年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