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场)党委落实党建目标工作机制的意见 党委落实党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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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场)党委落实党建目标工作机制的意见(讨论稿)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乡镇(场)党委是直接责任人,乡镇(场)党委落实党建目标责任制的效果,直接影响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整体运作。为认真做好新一轮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按照农村党建工作“关键在县、重点在乡、落实在村”的要求,不断强化乡镇(场)党组织的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乡镇(场)党委落实党建目标工作责任机制,提出以下意见。一、建立和完善乡镇党委落实党建目标工作的职责体系各乡镇(场)党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乡镇(场)党委领导落实党建目标工作职责》,明确党政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的目标和责任,并把责任落实到党委的每个成员,形成党委统一抓、书记带头抓、党政班子成员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乡镇(场)党委要紧紧围绕乡村两级党组织建设“五个好”的目标要求,紧贴乡镇发展实际,建立一套以“五型班子”为目标的乡村领导干部选任机制,以“双培双育”发挥党员先进性为活动载体的党员干部选培机制,以形成科学民主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工作运行机制,以培育壮大“五大支柱产业”、推进“四个进程”为发展要求的小康建设目标机制,实现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在“内容、形式、方法和制度”上的整体创新。在具体工作中,乡镇场党委要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坚持党建经济齐抓共管、整体推动,做到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个个有压力,切实发挥乡镇(场)党委牵头抓总的职能,真正做到抓基层组织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