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局201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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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城建工程稳步落实。

  一是惠民实事工程建设全面推进。制定政策,优化方案,全力推动市区危旧房改造工程顺利进行。南环新村21幢住宅楼土建工作全部完成,居民基本实现回迁。梅巷片区、解放新村房屋征收拆迁工作进展顺利,工程建设各项前期工作同步展开。朱家庄改造方案抓紧征求群众意见。城区居民家庭改厕工程按预定计划加快推进。24处,111万平方米老住宅小区整治工程房屋修缮全面开工,市政、绿化工程抓紧开展各项前期工作。小区环境专项整治基本完成,小区环境卫生质量和长效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对历年整治的老住宅小区开展“回头看”,不断提高老住宅小区整治水平。37个城中村(无地队)改造任务稳步推进,前期工作抓紧展开。公房解危修缮扎实推进。启动大运河申遗项目丰备义仓整体修复保护工程。天然气置换工作逐步推开,完成置换3万余户。

  二是城建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提速。完善城市路网结构,抓住重要节点、重要工序,实施中心城市路桥建设。加强板块联动,合力协调推进中环快速路、东环快速路南延、南环快速路西延等工程。新建和续建山前河、长吴路、科锐路北延、虎阜路西延、北园路拓宽、玻纤路改造等工程。大力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完成6个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工程建设和验收工作。紧紧依托市城建交通重点工程督查办公室紧扣全市生态建设、解危安居、民生工程等十大类42个重点项目进行督查,范文写作确保各项重点工程按期全面开工。

  三是保障安居工程建设步伐加快。分解省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目标任务,开展督查,加强协调,抓好开工建设进度。着力推进市区四大地块保障房建设,全力推进房屋征收拆迁工作,各项前期工作同步推进,工程建设即将展开。制定《苏州市市区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指导意见书》,设立开发企业、勘察设计企业名录库引入品牌企业以不低于本市普通商品住宅小区的标准实施规划建设,集中成片启动建设保障房小区,提升保障性住房小区品质。

  (二)住建行业转型发展。

  一是建筑业发展步伐加快,市场秩序不断规范。建筑行业经济增长态势明显,上半年全市完成建筑业总产值857.36亿元。将税收管理与建筑管理的有机结合,对建筑业税收开展委托代征和项目联合管理。积极推进建筑工业化,大力推行预拌砂浆,会同市经信委制订出台《关于加强我市预拌砂浆使用管理的若干意见》,明确全市建成区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全面使用预拌砂浆。完成2013年度水利、监理专业预选承包商基本条件等配套文件的起草公布。组织开展建筑市场大检查,对全市建筑业企业进行了综合考评,作出信用评价。继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竞争秩序的若干意见》、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单位项目管理责任的若干意见》,修改完善《在建筑市场招投标不良行为惩戒办法》等相关文件,严厉打击串标围标等违规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环境进一步好转。

  二是房地产市场调控有效落实,行业管理持续增强。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各项政策措施,全力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创新开发企业信用考核系统管理,将开发企业市场行为进行分类管理,确保开发企业信用考核的长期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评估机构的监督管理,起草完成《苏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评估机构管理办法》。开展房地产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活动,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三)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一是不断拓展住房保障覆盖范围。进一步放宽标准、降低门槛,扩大保障性住房的受益面,让更多低收入人群、边缘人群享受到住房保障。调整低收入和中等偏低收入线标准,提高政府购房补贴标准,同时,政府购房补贴放开二手房市场,购买范围从原市区范围新建商品住房,调整为市区范围新建商品住房和姑苏区内的存量住房,给保障对象更多选择住房的余地。

  二是大力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积极对上争取,指导推荐吴中区太湖新城申报国家智慧城市以及省绿色建筑示范区。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全市绿色建筑发展的意见》,要求自2013年起,全市新建保障性住房、省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示范区中的新建项目、思想汇报专题各类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全面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基本完成,为下一步开展能耗定额管理等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着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大力开展人居环境奖创建,完成苏州市区申报“江苏人居环境奖”各项工作。积极引导乡镇创建人居环境奖,进一步提升城镇基础设施配套水平。组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惠及住户500余户。实施吴中区、东山镇、甪直镇农村民居地震安全试点工程,逐步提高农村抗震防灾能力。大力推进住宅产业化,积极申报国家康居示范工程,3个项目申报江苏省优秀住宅范例,2个项目申报江苏省高品质宜居范例小区。

  四是确保住建各项事业和谐发展。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平稳推进。不断完善征收与补偿政策体系,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城区房屋征收工作的意见》、《苏州市中心城区企业征收搬迁的实施意见(试行)》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物业行业管理不断加强。开发建设《物业行业监管信息系统》,着力推进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开展商业项目物业管理标准的研究,对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协议、物业服务合同等格式文本进行修订。加大对物业管理项目的考核和巡检力度,加强对物业服务项目的规范化管理,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扎实推进维修资金管理,制定《城区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规程》。质量安全监管效能不断提升。以城市轨道交通、保障性安居工程为重点,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紧紧依靠科技手段,狠抓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LBS在岗定位考核工作,确保项目管理人员在岗履职。加强分户验收工作监督,切实提高交付使用的住宅工程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的质量水平。提高文明工地创建水平,创建市级文明工地277个,推荐省级文明工地164个,推荐国家AAA级文明工地14个。组织开展燃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严肃查处危害燃气管道安全的违法施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