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区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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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1)库房应基本符合国家档案局《档案馆库房建筑设计规范》,对于不合格库房,应逐步改造。  (2)一般库房应控制标准温度14-24℃,标准湿度45-60%。照片库房应保持温度15-25℃,湿度55-65%,其他声像档案库房温度宜18-24℃,相对湿度宜35-45%,要避开30奥斯特以上的磁场。  (3)库房内要安置温湿度测试仪,每天定时测记,并根据气候及温湿度情况,及时通风或开、关去湿机,将库房温湿度控制在标准范围内。  (4)库房内严禁烟、火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每年通知有关部门检查一次消防器材,做好工作,防患于未然。  (5)未经许可,非档案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6)注意加强库房防盗、防火、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高湿、防光等设施的建设。八防情况的检查要点:  防火:禁止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电炉、微波炉等。库房内备放灭火器。  防盗:加固门窗,外门应有铁栅栏。库房应安装防盗报警装置。  防光:防止阳光爆晒,要悬挂双层窗帘,使用白炽灯。  防尘:保持库房清洁,档案柜内外无灰尘。  防高温、防高湿:经常通风,调剂室内空气,尽量保持适当温度和湿度。  防虫:档案柜内放防虫防霉的药品,进库档案应先进行药物空气消毒。每年翻动档案1-2次,检查虫、霉情况。  防鼠:库房禁放食品,定期投放防鼠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