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之我见:德语教学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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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之我见六月以来,XX县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按照“整合基层力量、科学设置机构、强化监督职能”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县乡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改革的目标是:维持乡镇场纪委设置不变,保留政法机关和垂直管理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撤销其他单位设置的纪检监察机构,组建5个面向县直单位和乡镇场的纪工委、监察分局,归县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其业务工作、干部管理和后勤保障以及党(团)组织关系由县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根据省关于县乡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文件的精神,结合XX县的县情,笔者拟就此次机构改革发表个人粗浅的看法,以期对改革工作有所帮助。一、改革的预期成效一是有效整合整体力量。通过改革,撤销相关县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将原任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编制和人员收归县纪委监察局,组建面向县直单位和乡镇场的纪工委、监察分局,增强了县纪委监察局的力量。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以纪工委、监察分局为单位,团结协作,优势互补,将原来的“分兵把守”变为“集团作战”,“分散监督”变为“集中监督”,“松散型管理”变为“紧密型管理”,切实整合了力量,形成了反腐败的整体合力。特别是在信访初核和案件查办方面,增加了县纪委监察局的可调配力量,在处理重大、紧急案件时能保证充足力量,为案件的查办赢得时间。二是有效破解监督难题。改革后,派出机构由县区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变“双重管理”为“垂直管理”,改变了原先因派驻机构干部的人员编制、组织关系、工资福利等都在驻在单位,造成监督难以到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