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基层检察院调研报告【县人民检察院监外执行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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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检察院监外执行调研报告2008年,我院监所检察科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关于我县监外执行罪犯的调查研究。针对监外执行罪犯分布面广、居住分散的特点,我们加大监督力度,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监外执行检察办法》,加强监外执行检察,有效的防止脱管、漏管现象,预防和减少监外执行罪犯重新违法犯罪,进一步完善监外执行和监外执行检察工作。一、监外执行检察的基本情况(一)成立了专项检察工作领导小组。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人民检察院监外执行检察办法》以来,我院监所检察科全体成员认真学习,不断的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成立了由主管检察长领导的专项领导小组,开展对全县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的调查活动。检查中我们了解到截止2008年10月,我县辖区内共有监外执行罪犯168名,其中缓刑165名,占总数的98%,管制3名,占总数的2%,168名罪犯在全县的14个乡镇均有分布。我们定期到公安机关对监外执行罪犯档案进行检查,没有发现监外执行罪犯存在无档案现象。并且通过了解,公安机关能够定期对监外执行罪犯进行考察,了解掌握犯罪人的改造情况,督促其遵纪守法,预防其重新犯罪等。经检查,一年来,无脱管,漏管及重新犯罪的罪犯。(二)切实加大对监外执行的监督检察力度。我们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督促执行机关规范对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督管理。一是加大对监外执行罪犯执行的监督考察力度,促使执行机关严格执法,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二是加大联席会议落实力度,及时解决监外执行监督检察工作中的问题。 (三)加大督促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