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信息产业局信息安全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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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信息产业局信息安全责任制度 一、县信息产业局信息安全管理实施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县信息产业局成立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由副局长赵中华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本单位信息安全工作的策略、重点、制度和措施,对本单位的信息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信息安全责任人,负责本股室内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二、信息化与信息产业管理股作为本单位信息的日常管理机构,对本单位的办公系统、业务系统、网站系统等的建立和信息发布具有审核和管理权,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应用开发、运行维护与用户管理。三、实行信息发布责任追究制度,所报送的一切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凡因虚假、反动、色情等内容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报送者承担,如属个人因素影响信息发布工作,将追究责任。四、信息化与信息产业管理股设立信息安全管理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信息安全管理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网络信息及时更新,做到安全、真实、可靠。(一)网络管理员应定期更换管理员密码,及时注销无效用户;及时发现并处理网络安全问题。(二)不允许外来人员单独接触计算机网络系统资源。(三)各用户要加强安全保密意识,注意个人ID及密码的保密,不得与他人共用系统的账号。 五、在网站系统上发布信息的,应按规定填写《信息编写、审核、发布登记表》并到办公室办理审核手续。六、对个网站栏目中的具有交互性的内容,如留言板、征求意见箱等,必须实行审核,如发现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