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服务中心在哪 市行政服务中心优化服务八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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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服务中心优化服务八项措施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切实发挥行政服务中心作用,现提出以下八项措施。   1、按照《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批、收费事项的通知》(驻政办[2005]54号)文件的规定,除市政府批准外,一律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办理,严禁两头受理和多头审批。   2、部门要向窗口充分授权,简化审批环节。审批过程必须全部在“中心”完成,包括市本级初审后报上级审批的事项。确需单位负责人审批的事项,单位负责人须到窗口现场签批。   3、进入窗口办理的审批事项 (1)根据界定的31项即办件事项,除需现场勘踏、专家论证、前置审批、上报上级等特殊事项外,原则上一律实行即办。   (2)根据界定的307项承诺件事项,及时向办事人出具《承诺件通知书》。对在承诺时限内未办结的事项,视为同意,实行超时默认制,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超时限单位负责,并补办相关手续。 (3)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以及招商引资项目的实施,应尽力缩短办事时限,在最短时限内完成。   4、联合办理事项&n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