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党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_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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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XX局X委员会  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    为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XX局意识形态工作,明确XX局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办发〔2015〕52号)和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XX发〔2017〕XX号)及中央、省委有关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强化责任意识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XX局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精神,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同党建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阅看本单位主要媒体的内容,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明确工作责任  XX局各级党组织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包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