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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状 目前用电基本上由学院大包大揽、敞开式供应。2013年全院用电量为1950万度,折合人民币1200万元。其中公共用电总量500万度,约占总用量26%。公用电无管理主体,无管理职责,无消耗定额,浪费现象相当严重(譬如办公室长明灯、开空调同时开窗、多媒体教室下课后空调不关、照明灯不关等现象屡禁不止)。为此,此次用电管理改革的重点是公共用电。 二、改革的指导方针 确保全院用电的安全和保障供应,加强计量装置和管理,以院系、部门为单位对全院用电实行定额管理,核定指标到使用单位,制定奖罚办法,杜绝浪费现象,达到节能减排增效的目的。 三、定额管理意见 (一)学院设立能源管理委员会。其职责为:核定用电定额标准,制定管理措施及奖惩办法。建议由总会计师牵头,教育服务中心、教务处、财务处、资产处等部门组成。 (二)学院教学、办公、公共场所用电全部实行定额管理,坚持谁用电谁付费的原则,所有电费实行货币化结算。 (三)用电标准及管理办法: 1、办公室用电 名称 人数 度/天 学年 备注 院领导 (含秘书室) 2 5 办公室按人数制定,建议总天数按300天计算(参照后勤楼办公室平均用量) 办公室(含教学办公室、教研室、行政办公室及其它办公室) 1 3 2 5 3 7 4 (含4人以上) 8 院档案室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