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正职_乡镇正职干部“四不直接分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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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正职干部“四不直接分管”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切实加强对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结合XX镇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科学设置防火墙,切实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运行的监督,在各部门各单位建立起“正职总揽、副职分管、程序规范、民主决策”的工作运行机制。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四不直接分管”具体事项是指干部人事、财务审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以下简称“四不直接分管”)。 第三条 分工、职责和权限 党政正职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