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台账管理工作的通知]整改台账

内容预览:

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台账  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督查组:  为做好整改台账的管理工作,县委活动办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台账管理工作的通知》(镇群办〔2014〕26号),县委活动办对各乡(镇)各部门的整改落实和台账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督查,整改落实和台账建设管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为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加强台账管理,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整改落实和台账管理  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整改工作,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一把手”职责,落实领导责任,带头整改,在抓好班子和自身整改的同时,要督促相关单位和人员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台账管理规范,用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二、规范台账建设,及时更新完善  各乡(镇)各部门要确保机构和人员到位,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台账建设、管理和整改事项销号工作,及时更新和完善台账。台账建设和管理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专项整治工作台账中“备注”栏,已完成的填写“完成”,正在办理的填写“正在办理”,未办理的填写“未办理”。  (二)制度建设台账中“完成与否”栏,已完成的填写“完成”,正在办理的填写“正在办理”,未办理的填写“未办理”。  (三)班子和班子成员整改清单整改台账中“完成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