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工作个人总结【年社区矫正工作半年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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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4年度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2014年度**镇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镇社区矫正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司法局强有力的指导下,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下,社区矫正立足木双实际,积极探索创新,狠抓措施落实,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全镇到目前为止共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7名,解矫6名,接管的矫正对象未出现一例漏管,脱管现象。现总结如下:

一、矫正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构建健全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进行。

1、建立完善领导组织机构、落实经费保障。我镇社区矫正工作小组由镇政法委书记黎均同志任组长,由司法所甘岳峰同志负责日常办公。经费保障构入财政预算,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

2、组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木双镇社区矫正工作小组成员由司法所人员、派出所管片民警、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和工作志愿者组成。在交接工作第一天建立了社区矫正志愿者协会,并签定《社区矫正志愿者协议书》。从而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水平提供了有效平台。

3、建交分工负责的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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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我镇召开了社区矫正动员大会,在会议上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义务并要求1个社区7个村委会中,各村(居)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为社区矫正联络员,负责协会处理涉及单位、本部门的社区矫正相关事宜。各成员单位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积极发挥职能优势,有效促进社区矫正的开展。

(二)构建平台,严格管理,确保试点工作科学规范运行。

1、木双司法所设置了专门的社区矫正办公室,为矫正对象开展学习、谈心、汇报思想情况等活动提供了固定的场所,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2、建立公益劳动制度。

为加强全镇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劳动改造和监督管理,用真挚爱心提高矫正服刑人员的悔罪意识、责任意识及法律意识,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木双镇司法所和相关村、劳动场所签订《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协议书》;同时组织我镇社区矫正对象每月到公益劳动场所进行活动。对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都由司法所对矫正对象的劳动情况进行记录,统一考察。

4、进一步贯彻工作制度。

统一贯彻了社区办公室工作制度、接收登记制度、范文TOP100监督管理制度、培训制度、会议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依法矫正。在此基础上,又重点加 - 2 -

强了三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一是结合社区矫正工作行为,建立了请示报告制度。二是建立了信息宣传、统计等制度,并定期向市矫正办上报各项信息和数据。三是建立了请销假、谈话制度,对请销假的矫正人员要求到镇司法所矫正办报到请、销假。

5、规范工作流程。

认真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木双镇司法所还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矫正对象进入社区矫正环节后,我们都要进行调查和走访,全面掌握其基本情况,制定《矫正个案》,逐人建立档案;为每名矫正对象确定1名工作人员和1-2名志愿者组成帮教小组,负责全程监督、教育、管理;要求矫正对象每周进行口头或电话汇报、每月进行书面汇报,并坚持做到‘‘六个必须’’,即矫正工作初期必须与矫正对象见一次面、必须进行一次谈话、必须建立一份档案、重大节假日必须上门走访、矫正对象思想波动时必须过问、范文写作矫正对象本人及家庭出现困难时必须在政策范围内帮困解难。尤其是在与矫正对象第一次见面时,当面向其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由矫正对象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牢固树立和强化其服刑意识。这个工作程序的规范不但强化了矫正对象遵纪守法的意识,也让我镇接管的矫正对象中未出现一例漏管、脱管,使我镇的矫正对象管得住、管得牢。- 3 -

6、实施人性化改造,提高矫正质量。

为了让矫正对象感受到自由和不自由之间的差距,我们今年主要采取电话交谈、来所会面、家庭走访、个别谈话、感化心灵等方式对矫正对象进行人性化的挽救。通过教育,从行为上、心理上对矫正对象起到极大的促动和震慑作用,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接受改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存在的问题:

1社区矫正的工作现试点阶段,立法的相对滞后给社区矫正存在执行主体问题,使我们在执行的过程中还有一定的难度。

2在社区从事人民调解、法律宣传、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工作的人员,一般都是身兼数职,工作繁杂,任务较重,以现有的人力、物力来承担社区矫正这项全新的工作难度很大。3在试点阶段虽然有其他地区的先行经验可以借鉴,但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差异较大,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没有任何成规可以直接套用,还必须根据自身情况逐步摸索,各种难以预计的问题和困难的出现在所难免。

4社区矫正工作对我市基层司法行政部门来说是第一次接触,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需要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稳妥展开,这就需要在市局的统筹安排下,进一步增强管理力量,相互交流心得,形成齐心协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以此推动社区工作顺利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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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规范矫正对象个人档案;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三、充实工作队伍,搞好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培训;

四、是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思考、研究社区矫正工作,将社区矫正工作推上新台阶。

在矫正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突出感染性,为矫正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支持分类管理,突出针对性,为每位矫正对象制定不同的个案;坚持攻心教育,突出有效性,做到以矫正对象的思想政治教育入心入脑,使罪犯负罪在社区、改造在社区、劳动在社区,最终达到重做人在社区的社区目的。

**司法所

**年9月1日 - 5 -

篇二:社区矫正半年总结

程桥街道2010年上半年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2010年程桥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在街道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依靠社会力量,积极借鉴吸收先进的刑罚理念和成功做法,依法稳步推进。截止5月份,在册人员还有22人,思想汇报专题未出现重新犯罪的现象。现把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工作机构。一是组建了街道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工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街道综治办主任、派出所所长担任,成员由街道民政、劳保、工会、关工委、司法所、团委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司法所,同时,各居委会组建相应的社区矫正工作站,站长一般由书记兼任,共组建社区矫正工作站3个。二是组建一支由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社区矫正工作者主要由矫正办工作人员和派出所社区民警组成。同时在号召专家、学者、干部、教师、社会团体人员、社区服务人员共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建立了一支有86人组成的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

二、建档立制。街道矫正办坚持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了矫正方案、志愿者协议书、监护人协议书、

公益劳动记录、每月小结、谈话记录、电话汇报等方面的资料,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

三、规范“接收”、“解除”程序。为了规范矫正工作程序,街道矫正办对矫正对象举行人性化接收仪式,由街道司法所所长、矫正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工作站负责人、监护人、志愿者、矫正对象等人员参加,规范了接收程序,使矫正对象在进入社区矫正前感受到矫正的严肃性和认真性,起到了一定的慑服作用。同时,街道矫正办对每个解除矫正的对象也举行解矫程序,对他们在矫正期间的表现进行综合讲评,最终提出要求和希望,真正做到工作有始有终,使矫正对象切身感受到矫正对他们的帮助,通过矫正悔过自新,重新认识自我。

四、专题教育和公益性劳动。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和公益性劳动,是提高思想认识,改变思想观念,矫正其不良行为,提升道德品行的良好手段。一是针对矫正对象的刑罚种类不同,选择一些针对性强的法律知识,实行专题化教育,如对交通肇事罪,进行相关交通法规学习,盗窃罪进行相关刑法知识的学习,做到有的放矢。根据性别、年龄、体质和特长以及刑罚种类不同,安排相应性劳动,如交通肇事罪安排社区治安防范巡逻等。二是每个社区确立和选择一至二个公益性劳动基地,如共建单位、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公共场所(社区公园、

绿化带),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提倡以分散为主,并实行公益劳动计分制,具体操作由各社区落实。三是对一些由心理障碍的矫正对象,适时进行专业化的心理疏导,矫正对象韩某、邵某通过心理疏导,摆脱了心理上的阴影,重新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五、正面引导。街道矫正办在工作中,善于有意识培养典型的挖掘典型事例,以点带面,提升监管质量。如已解矫的仇某,在县某运输单位工作,把自己业余时间全部用在抓好企业管理和营销上,为企业增加效益作出了贡献,这类典型街道矫正办矫正工作人员都及时向被矫正人员进行大力宣传,极大地调动了矫正对象悔过自新的信心和决心。

纵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人力不足,为进一步将工作做细做实,完全做到位带来工作上的压力;二是经费的不足为矫正工作的开展也带来了困难;三是专业性知识还需要 进一步加强。

程桥街道社区矫正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5月

篇三:上半年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上半年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解放思想,大胆探索、精心组织、规范运作,重点抓好日常管理、教育访谈、领导重视、督查指导和相互配合等五个方面工作,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开局良好。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自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74人,期满解除94人,聘请社区矫正志愿者268人。今年上半年,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90人,解除43人,请假外出打工37人,组织公益劳动86次,开展集中教育86次;社区矫正对象基础信息录入按时完成,季度评议会按时召开。

二、主要做法

一是坚持日常管理规范化。为加强日常管理,县矫正办出台了《**县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管理暂行办法》,统一印制七种文书表(簿),在坚持“七个一”管理方式的前提下,今年上半年,重点在抓好三个规范方面下功夫:即矫正对象衔接规范化:司法所每季度与派出所进行核对一次,对没有按时报到的矫正对象由派出所及时追查,并对已通知本人而又未到司法所报到的由派出所进行治安处理,上半年共治安处理3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规范化:对于矫正对象请请假外出的,由司法所会同派出所提出意见,并办理批假手续,社区矫正对象需要延长请假时间的,必须

办理续假手续。解除矫正规范化: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后,由司法所会同派出所向其本人宣布解除矫正,发给《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等相关文书,并向其所在地的村居组织、所在单位发放帮教通知书,《社区矫正对象期满鉴定表》送交司法局和公安局审核后,存入个人档案。

二是坚持教育走访经常化。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对矫正对象做到七个必访:新接收的首访,每月定期回访,本人和家人有病上门访,生活出现困难的及时访,家庭出现矛盾的及时访,表现不如从前的认真访,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重点访。特别是在司法所“进万村大服务”活动中,更是开展经常性的进村入户访谈教育工作。通过走访社区矫正对象,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思想、生活状况,进一步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各项管理措施。在活动中,矾山司法所坚持进一步开拓思路,变“一进”为“三访”,把“访社区矫正对象进村入户”变成“三走访”:即走访社区矫正对象本人了解其思想动态;走访村(居)委会了解矫正对象表现;走访家庭了解矫正对象生活情况。矾山司法所通过在开拓工作思路和丰富工作内容上下工夫,不仅及时全面地掌握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动态,而且为下一步采取个性化矫正措施提供了依据。

三是坚持帮教措施人性化。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我们针对不同矫正对象制定矫正方案;尤其是为家庭特别困难、就业困难的矫正对象提供帮助,全县共为23名矫正对象提供生活困难补助,9名对象申请低保,19名对(来自:WWw.fwwang.cn :年社区矫正工作半年总结)象解决就业。同时给每个社区

矫正对象发放一封信,内容一是就业扶持政策、二是自主创业优惠政策、三是技能培训政策、四是安置优惠政策。上半年我们还组织职业技能培训,为解决好对象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在县劳动保障局积极支持配合下,我们与县阳光培训工程的新东方职业技术学校签订了培训协议,他们按协议要求给我们提供培训。另外,各镇在举办农技培训班时都安排矫正对象参加,目前共举办培训班17期,共培训矫正对象54名。

四是坚持督查指导经常化。一是定期例会督查指导,要求各司法所负责人在每月召开例会时汇报本所本月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二是不定期到所督查指导,并邀请检察机关派员参加;三是利用季度评议会督察指导,并邀请检察院派员参加对评议会实施监督;四是适时督查,在有重大活动时,我们将到基层督查社区矫正工作落实情况,如,去年奥运会、今年的进万村大服务活动我们都到基层进行了督查。为使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推进,县社区矫正领导组办公室、县司法局还成立督查组,对各镇社区矫正对象核查情况进行了全方位、全过程的指导和督查。

五是坚持相互配合多样化。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我们加强同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机关的业务联系与沟通,使社区矫正工作得到了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既减少了漏管、脱管的发生,又提高了矫正的效果。同时坚持例会制度,每半年组织一次公、检、法互通情况、交换意见;坚持不定期走访,矫正办与矫正领导组成员单位互通情况,密切配合,

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就业工作的意见,我们及时跟劳动局联系,经协商达成三项意见。一是及时提供就业方面政策信息;二是今后县劳动保障局组织就业培训及时邀请司法所负责人参加;三是做好服务保障,各镇劳动服务保障所与司法所就业服务方面对接,为矫正对象提供优质服务。

三、存在问题

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开展虽有一定进展和起色,但此项工作正处在起步阶段,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系问题。一是有部分镇领导对社区矫正工作重视不够,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不能认真履行职责;二是志愿者队伍流于形式,作用没有很好发挥;三是职能部门相互配合不够协调,矫正对象衔接不够及时;四是“七个一”管理方式坚持不够正常,日常监管有缺损现象;五是保障力度不够,经费短缺,各项工作开展存在一定困难。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社区矫正作为刑罚执行的一种全新尝试,各项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今后的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一如既往开拓思路,勇于创新,更加认真履行我们的职责,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更上新台阶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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