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心得--人民警察为人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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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心得--人民警察为人民   当前我们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瞻远瞩、总揽全局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有力保障,是我们依法治国的根基。法治理念的产生和确立,必须适应当前的国情、必须适应社会主义价值观念,才能更好的创造社会效益。今天我们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就是要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坚持执法为民的服务宗旨,坚持公平正义的法律道义,坚持服务大局的理想信念,坚持共产党的绝对领导。 理论是行动的指南,没有正确的理论指导,就没有正确的行动。树立法治理念是正确理解法治精髓的关键;是把握法律本义,正确执法的标尺。它关系到国家法律体系的性质与地位,关系到社会的发展与稳定。没有正确的法治理念,就难以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没有先进的法治理念,就难以做到:勤政守法、甘当公仆,文明执法、清正廉洁。作为新时期的人民警察,执法环境不断变化,工作任务艰巨而有复杂。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要求,我们公安民警必须端正执法态度,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我们头脑、用我们手中的法律厉剑,来捍卫国家的尊严。 在我们公安战线上,活跃着众多为了国家的尊严,为了社会安定而甘于奉献的人民警察,他们舍小家、顾大家;甘于吃苦、勇挑重担;严格执法、廉洁奉公;无私无畏、勇往直前,用热血和生命谱写了一曲曲共和国卫士的壮丽篇章。 我们记得:任长霞---她无私无畏、打黑除恶的浩然正气,爱民亲民、敬民为民的衷肠柔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