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先进性教育实施方案 先进性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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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机关党支部: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按照县委安发[2005]5号和安字[2005]6号文件统一部署,镇党委决定,从现在开始,用半年的时间在镇机关(包括镇直单位和县驻镇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共产党员中,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密联系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实际和党员队伍建设现状,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引导广大党员学习贯彻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发扬优良传统,认真解决党员和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影响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的解决,不断增强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把我镇建设成为城郊型、开放型、功能型、富裕型“四型”强镇的宏伟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重点解决的突出问题和目标要求。 先进性教育活动要重点解决极少数党员中存在的以下突出问题:有的思想作风不端正,对同志、对工作不负责任,背离了作为一个党员所应坚持的价值标准;有的工作不扎实,好大喜功,搞形式主义,甚至弄虚作假,贻误党和人民的事业;有的个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