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政法部门机关效能建设第二阶段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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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部门机关效能建设第二阶段工作汇报  根据《关于在全县机关开展效能建设,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和县机关效能建设办的统一要求,县政法各部门的机关效能建设转入第二阶段。政法各部门按照“两个提高”、“四个严禁”的效能建设目标,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认真查找问题,深挖阻滞机关效能的根源,在自查中自纠,在整改中落实,确实提高了工作效率,有效地维护了我县的社会稳定。今年1—4月,全县共立刑事案件83起,同比下降43.5%,其中重特大案件15起,同比下降56%。共受理治安案件262起,同比下降55.2%。群体性上访事件同比也大幅下降,群众的安全感明显增强。我们的做法是:    一、总结提高,注重实效    4月份以来,政法各部门对第一阶段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进行认真总结,认真开展“回头看”活动,总结第一阶段工作的成果和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准问题,抓住重点,提高机关效能建设实效。县政法委还组织召开政法部门的机关效能建设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经验,相互促进,共同发展。4月中旬,县政法委又组织督查组,深入政法各部门进行督查,重点检查政法干警的思想认识问题。督查组认真抽查了部分干警的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对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达不到要求的,限期补课,确保了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效果。    二、求真务实,深挖根源    在开展问题查找上,政法各部门求真务实,采取“内外”结合的办法,深挖阻滞机关效能根源。“内”即内部自查,重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