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督查管理办法】 督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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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督查管理办法1 总则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正常运行,确保政令畅通及各项重点工作的及时完成以及各会议议定决策项目的贯彻落实,不断完善公司管理工作秩序,改进管理干部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逐步做好公司督查工作,实现督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2 督查责任部门综合管理部是负责公司督查工作的具体工作部门,是督查工作的全面实施者,其工作直接对总经理负责。3 督查的主要内容⑴ 年度、月度公司及部门工作计划所列的事项。⑵ 公司总经理交办督查的事项。⑶ 总经理办公会、综合办公会及专题会等议定决策的事项。⑷ 部门及员工投诉事项。⑸ 其他根据公司要求需要进行督查的事项。4 督查工作原则⑴ 适时督查,部门协助。⑵ 讲求实效,有查必果。⑶ 及时汇报,定期通报。⑷ 反馈回复,注意保密。⑸ 公正公平,实事求是。5 督查工作要求5.1 督查责任人应根据督查的主要任务,按业务职责范围进行督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做到件件有人负贵,事事有部门承办。5.2 根据被督查事项的时限要求,要及时根据工作实施的进度,分阶段、有侧重地进行。可采取电话督查、现场督查、会议督查、上门督查等方式查进度、查效果、查原因。5.3 对督查过程中发现需要协调的事项,一般事项由督查责任人负责协调;重要事项报请分管领导协调。对难以把握的重大问题可提出建设性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