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筹资【县2009年“新农合”宣传筹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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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县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为“新农合”)宣传筹资工作,进一步扩大新农合覆盖面,确保新农合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确保2008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2009年新农合筹资工作,2009年元月1日按时启动补偿程序。确保2009年全县农民参合率达90%,贫困户、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参合率达100%。 二、筹资对象 凡属##县户籍的农民,都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三、筹资渠道 (一)2009年,农民个人缴费部分每人每年20元,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由各乡镇(区)组织村组干部以户为单位收缴现金,也可通过定点医疗机构扣除住院补偿款进行缴纳。参合资金缴纳后,经办机构或经办人必须登记造册,并开具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专用收据,所收资金统一通过乡镇(区)财政所转入县财政基金过渡专户。 (二)五保户名单和农村低保户A类对象名单由县民政局统一提供给各乡镇(区),其个人应缴资金由县民政局划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用账户。农村低保户B类和C类按新农合政策每人缴费20元参合后,县民政局根据县农合办提供的参合花名册,按部分补助个人应缴资金的原则,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