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局扫黑除恶行业排查及线索移交移送制度]扫黑除恶线索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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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局扫黑除恶行业排查及线索移交移送制度  根据全市扫黑除恶行业排查整治工作及省国土资源厅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相关要求,为从严查处各类非法违法采矿、违法违规占用土地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做好我局的扫黑除恶行业排查整治工作,特制定我局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行业排查及线索移交移送制度。  一、充分发挥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与社会接触广泛、对外联系密切的特点和优势,通过开展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发现和收集国土资源领域涉黑涉恶的线索和相关信息,及时上报市局并移交移送至公安机关。  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发现和收集国土资源领域涉黑涉恶线索的主要方法和途径有:(1)通过开展执法宣传,发动群众举报,并根据举报发现和收集涉黑涉恶线索;(2)通过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举报“12336”热线,发现和收集涉黑涉恶线索;(3)通过对近几年立案查处的违法违规占地、非法开采等各类案卷进行回头看,排查和收集涉黑涉恶线索。  三、执法监察支队、各分局每月下旬将工作中发现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中疑似涉黑涉恶的线索向市局执法监察科上报,由执法监察科每个季度组织纪检、法规等部门对线索进行研判,按相关要求排查统计后移交至公安机关。  四、适合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排查上报的涉黑涉恶线索主要有:  (一)在矿业开采领域,使用暴力手段,进行无证开采、越界开采及破坏性开采等各类违法违规开采的行为;  (二)在土地使用领域,使用暴力手段,进行未批先建、强买强占及破坏农用地等违法违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