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党代表参与特定问题调查制度_乡镇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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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党代表参与特定问题调查制度 为了加强党内监督,切实保障党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监督权,使党代表积极参与党内事务,实现对党内事务的有效管理和监督,根据《党章》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党代表受镇党委、纪委的委派,有权就特定问题参与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二﹑参与调查的党代表应在2名以上,与调查问题或被调查对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党代表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三﹑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创新实践,不断探索开展党代表监督的方式。 四、参与调查的主要内容: 1.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作指示情况,镇党代会有关决定、决议的落实情况; 2. 镇党的建设、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工作情况; 3. 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制定落实情况; 4. 调整或任免干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