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浅想法_关于网络经济监管的一点粗浅想法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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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络经济监管的一点粗浅想法和建议【内容摘要】一、定机构、定职责、定岗位、定人员,“四定”是网络经济监管工作的前提。二、积极探索建立XX网络监管工作的基础支撑。三、建立健全网络监管的制度和机制。四、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规划。【正文】随着社会信息化的日益发展,电子商务成为国民经济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电子商务对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扩大内需,促进社会就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网络商品交易和服务交易是电子商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网络化的新型经济活动,是新型交易和流通方式。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是国务院赋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既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全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实践载体之一,也是推进工商行政管理监管理念创新,加快“四个转变”,实现“四高目标”的重要方面之一。目前我国网络经济发展如火如荼,特别是近两年来网络购物呈井喷趋势。据相关资料统计,目前我国网购人员为8867万人,最高网购消费者年消费10万余元,2008年仅淘宝网实现销售总额886亿元,2009年淘宝网销售总额已达2000亿,预计2010年我国将实现网络销售总额达5000亿元,占社会零售总额的1.67%,以上还仅限于淘宝、易趣、阿里巴巴等商业网站,如果把通过企业门户网站销售本企业产品及各类虚拟市场上(如嘉兴中农网),实体网络市场上如(浙江五金网等)的销售收入一并统计起来,数字还远不只此,同时网络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