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_集团公司绩效考核方案

内容预览:

公司经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1目的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不断适应外部市场的变化以及内部自身发展的要求,全面提升公司营销人员的营销能力和绩效,谋求公司和员工的更大发展,特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除有机部及所属分公司之外各部门、分公司。3术语3.1经营绩效工资:是公司对员工、部门、分公司的价值创造在分配环节的具体体现。经营绩效工资分为基本经营绩效、经营效益绩效和经营超额绩效,基本经营绩效为完成公司下达的保底利润目标的绩效,经营效益绩效为保底利润目标与奋斗利润目标之间的部分取得的绩效,经营超额绩效为超过公司下达的奋斗利润目标的部分取得的绩效。3.2公司管理部门:是指综合业务部、财务部、风险管理部及公司新设立的其他管理部门。3.3利润额:是指公司业务部门、分公司经营业务实现的利润额,利润额根据本办法所列公式计算,不直接对应分公司会计报表所体现的利润额。3.4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指业务开展过程中按分公司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的流转环节税金及附加,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但不包括所得税类、除印花税外的其他财产和行为税类等税金。3.5经营费用:是指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费、房租及物管水电费、差旅费、通讯费、业务招待费、车辆使用费、广告……